惠州博罗县人民医院生育备案办理条件+材料+地点
本地
2025-01-30 19:30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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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一、备案条件
1. 已在惠州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 怀孕至备案前无保胎或生育等相关住院治疗;
3. 此次怀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备案所需材料
夫妇双方结婚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女方社保卡(原件)。
三、备案地点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桥西六路16号博罗县人民医院2号楼二楼妇产科门诊生育备案室/建卡室。 咨询电话:0752-6299092、0752-6299150。
四、注意事项
1. 未备案登记前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 如怀孕至备案前已发生保胎或生育等相关住院治疗费用的,居民医保需到当地社保所办理生育备案、职工医保需到博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生育备案。
五、生育报销有关政策
产前检查报销
已在我院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在我院进行产前检查,所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在我院直接办理医保报销结算。
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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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或终止妊娠报销
已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分娩或终止妊娠报销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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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案条件
1. 已在惠州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 怀孕至备案前无保胎或生育等相关住院治疗;
3. 此次怀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备案所需材料
夫妇双方结婚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女方社保卡(原件)。
三、备案地点
咨询电话:0752-6299092、0752-6299150。
四、注意事项
1. 未备案登记前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 如怀孕至备案前已发生保胎或生育等相关住院治疗费用的,居民医保需到当地社保所办理生育备案、职工医保需到博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生育备案。
五、生育报销有关政策
产前检查报销
已在我院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在我院进行产前检查,所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在我院直接办理医保报销结算。
报销比例如下:
分娩或终止妊娠报销
已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分娩或终止妊娠报销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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